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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阳县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稿件来源:固原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0-06-23

4月22日至24日,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反馈我县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5个方面具体问题。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办公厅《关于反馈彭阳县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情况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调研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扶贫产业发展不够充分。

1.关于“贫困村产业规划整体布局与市场结合不够紧密,比较优势不优特色产业不特。农民对产业缺乏了解,对市场行情把握不准,种植养殖效益得不到保障,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化发展,不利于农产品的品牌宣传以及市场主导地位建立。比如城阳乡阳坪村中草药种植项目,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种植收益未达到预期,面积由最初的200亩骤减到仅剩5亩。扶贫产业链条不长、附加值不高、深度开发、挖潜不够,群众无法从价值链、增值链上获得收益。上下游产业嵌套、要素匹配度不高,缺乏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仍未摆脱“散、小、弱”的困境。交岔乡保阳村群众反映,政府扶持牛羊养殖,但当地却没有标准化、规模化的牛羊屠宰场,牛羊运输到固原或临近的甘肃省平凉市屠宰销售,单头运输成本在150—250元之间”的问题。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及区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控种养业发展自身规律,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以草畜为主导,蔬菜、林果、中药材为支撑,小杂粮、生态鸡、中华蜂为补充的“1+3+X”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力打造覆盖全县的20万头肉牛产业带,以罗洼、交岔为核心的30万亩紫花苜蓿产业带,以古城、草庙为核心的35万亩饲料玉米产业带,以红河、新集为核心的5万亩蔬菜产业带,以冯庄、孟塬为核心的15万亩(林下11万亩)中药材产业带,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打通肉牛屠宰加工链条,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

责任领导:何少庸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资源要素匹配不够有效。

1.关于“农村选拔优秀村干部比较困难,村支部缺少有学历、有能力的年轻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加大村党组织书记选拔范围,打破身份、行业、地域等界限,加大从致富带头人、产业协会负责人和复原退伍军人等中选配村党支部书记力度,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二是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和村干部县级联审机制,坚持一线研判、一线考察、一线解决,严把人选“入口关”,从源头上优化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三是抓好村党组织书记日常培训,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方式,确保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且时间不少于3天。四是采取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村党支部考察、乡镇党委考察,学习训练、跟班历练、定岗实练的“三推两考三练”措施,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五是加大从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返乡创业青年等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确保贫困村每2年发展1名党员,为村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

责任领导:张利军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2.关于“有的政策的时效性不够强,没有充分发挥扶持作用。关台村养殖户反映,扶贫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还款周期2年,与肉牛养殖周期不匹配,仅能满足一般性生产支出,难以用来扩大养殖规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4号)文件要求,坚持一手抓精准投放、能贷尽贷,助力贫困户积极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一手抓贷款风险管控,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继续坚持“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立风险补偿金”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二是对已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且有一定产业基础,有扩大再生产意愿和发展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有大额信贷资金需求的贫困户,继续给予其它类型贷款支持,并与扶贫小额信贷分笔办理。三是紧盯金融服务“三农”的“阻点”、“难点”、“痛点”,以打造信用工程为抓手,有效解决农民发展生产,改变生活过程中常常遇到的“借款难”、“难贷款”实际问题。以进村入户、户户见面的工作方式,便捷安全、易于操作的信贷流程及支农支小、应贷尽贷的金融措施,积极推进“整村授信”工作,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四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加强对金融政策、办理流程的宣传力度;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实行拉网式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家喻户晓,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提高信贷意识,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朱红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三)政策宣传导向不够精准。

1.关于““富脑袋”和“富口袋”结合还不够紧密,引导贫困户奋发向上、自主脱贫的力度不够,没有有效激发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和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受访党员干部反映,有的建档立卡户经过多年帮扶,完全符合脱贫条件,却迟迟不肯脱贫退出;有的为了争取低保钻空子,想方设法把老人分出去单过,人为造成“单老户”“双老户”;个别贫困户认为国家支持、干部帮扶理所当然,脱贫主动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拓宽载体宣传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作用,通过宣讲、印发手册、入户教育等各种形式,并拓宽网络媒体传播渠道,利用彭阳新闻、彭阳广电、彭阳发布、彭阳政务等网络媒体、政府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做到扶贫政策深入民心。二是挖掘树立先进典型事迹。用村民身边鲜活的榜样引导群众自觉树立“贫困可耻、致富光荣”观念,激发贫困群众勤劳脱贫的内生动力,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开展对贫困群众扶志、扶智教育,引导贫困农户尽快转变观念、克服“等人扶”、“等脱贫”等消极思想。三是以文化繁荣提高精神生活水平。着力提高基层文化服务能力,以文化活动月、广场文化活动等为契机,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戏下乡”“送电影进村”等活动形式,扎实做好文化扶贫工作,丰富广大群众精神生活,提高群众精神文明水平。

责任领导:马 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四)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1.关于“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彭阳县转办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回头看”期间又反馈9个方面意见,生态环保方面仍有“短板”“弱项”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督促检查,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王洼产业园区、发改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转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二是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老旧高排放车辆,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要求,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深入实施“清河行动”和“治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固体废物贮存、倾倒、填埋专项检查,实施石油开采、废旧油品收购和医疗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强农业残膜回收利用。三是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问责机制。督促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积极与县检察院对接,健全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

责任领导:朱红社

责任单位: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彭阳分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2.关于“农户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乱扔乱倒、牲畜的粪便随意摊晒、污水直排现象依然存在,“脏乱差”问题没有得到根治”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工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将全县12个乡镇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全部推向市场化运作,中标企业为宁夏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北控康健(宁夏)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企业在县城和乡镇分别设立项目部,建立智慧环卫管理平台。从增加保洁力量、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入手,不断改进完善运作机制,切实发挥该模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加强农村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建设9个乡村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艺为A2O+MBR膜。组织村镇办专业人员,对9个乡村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聘请9名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9个农村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三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力实施“四行动一改造”(“五土”清零、“净美乡村”、村庄绿化美化亮化、“除陋习树新风”及农村厕所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厕所革命,严把农村改厕选型、产品质量、施工管理、项目验收四个关口,全面提升农村改厕质量。督促各乡镇组织出动垃圾清运车辆,清理村庄建筑垃圾和堆积的柴草杂物、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拆除危窑危房和残垣断壁。

责任领导:朱红社 何少庸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3.关于“村一级标准化卫生室没有引导村民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只承担了简单的“药铺”功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村级卫生室充分发挥“兜底”作用,借助家医签约、慢病服务平台,开展控烟宣传,供水与环境、个人与家庭卫生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通过举办健康讲座、知识竞赛、卫生下乡、印发宣传品、张贴宣传墙报等,向大众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二是强化村医职能发挥。进一步压实村医责任,协助当地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疫情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当地乡(镇)政府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三是强化服务质量提升。引导各级村卫生室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对建档立卡户开展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慢病患者管理,对已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症精神病等慢病患者按要求规范开展全面随访服务。四是强化村卫生室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绩效考核激励制度,强化乡村医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使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基本服务职能,进一步充分发挥好村卫生室功能,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

责任领导:荆瑞芳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4.关于“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彩礼人情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尚未禁绝,给群众带来沉重负担,甚至有因婚返贫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潜移默化中转变思想。坚持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发出《移风易俗倡议书》,借助“两微一端”等平台,运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等形式,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认识,形成共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在规范约束中养成习惯。坚持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管人管事独特作用。建立婚嫁彩礼登记备案制度,倡导推行婚嫁彩礼“限高”标准,落实党员干部婚丧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三是树立先进典型,激励群众自我提高。通过加强对精神文明及移风易俗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宣传报道,用群众身边鲜活的事例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带动群众,引导群众形成崇勤劳、重节约的良好风气。

责任领导:马 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五)专项治理成效发挥不够充分。

1.关于“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还不够完善,两年来只有县住建局移交过5条线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扶贫职能部门“四项机制”(问题自查整改、项目资金监管、督查检查落实、问题线索移交)。二是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督促落实“两清单一报告”制度(每季度报送一次问题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履行监管责任情况报告),加强对扶贫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管,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流转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发现问题能力,督促及时移交问题线索。

责任领导:张彩虹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2.关于““后半篇”文章做的还不到位,监察建议、案件通报“一发了之”,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做深做实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25号)精神,加强监察建议、典型案例通报跟踪督办,推动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二是制定《开展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暨“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促改、敦促主动交代、开展宣讲排查等,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同级通报”和“同类通报”,增强警示教育实效。

责任领导:张彩虹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3.关于“乡镇纪委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纪委书记大量精力和时间用于查处协作片区案件,日常监督工作还不够到位,且不同程度存在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纪委书记例会制度和《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关于开展“四查四促”强化脱贫攻坚监督保障执行的工作方案》,聚焦“四查四补”强化“四查四促”,明确重点任务加强督查落实。二是制定《彭阳县纪委监委2020年重点监督工作安排》,推动建立“1+3+N”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每周制定督查工作重点,整合力量、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开展全面督查、专项督查、随机督查等,强化精准监督、靶向监督、机动监督,促进监督工作协调高效,增强监督检查实效。

责任领导:张彩虹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4.关于“村集体资产、收入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项目选择和资金使用缺乏有效引导和全程监管,一些村组资金趴窝、投向不准、监管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村干部反映,村集体没收入难、有收入怕,存在不会花、不敢花、不能花的情况,钱都挂在账上”的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彭阳县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彭阳县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各级组织职责和村集体经济发展主体,完善村集体经济决策程序和风险防控机制、利润分配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等,推动村集体经济规范化、效益化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探索资源开发类、盘活资产类、生产经营类、服务创收类、乡村旅游类、异地置业类、科研创新类等多种经营模式,使全县156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责任领导:张利军 何少庸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各整改责任领导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四查四补”认真分析研究自治区纪委调研反馈彭阳县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确保按期全面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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